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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 (秋季) 学位补贴申报”的通知

来源:南山中英文学校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7日 收藏本页 打印本页

各位家长:

接教育局通知,20202021年度第学期(季)学位补贴申报工作正式启动根据上级通知,2020年秋季起,原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学位补贴申报系统将停止使用,我校符合条件的在籍在校学生或学生家长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补贴申报,现将有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符合《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办法》规定条件的在深圳市学籍系统具有正常学籍的在校生(备注:外籍学生不享受此政策),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适龄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市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4.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81 号)申领了由深圳公安局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适龄儿童(必须是学生本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二、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学生或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gdzwfw.gov.cn/按以下流程申请:在页面顶端点击“切换”按钮,选择“深圳市→南山区→ 区教育局→ 行政给付→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发放”,按要求正确填写相关信息后,上传相关材料,提交补贴申请。

申请补贴前,需用学生或其父母身份信息进行实名注册。(大陆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深圳居住证) 

三、网上申报时间:

1116日上午900—1122日下午500(其它时间段申请无效) 

四、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1.原有补贴申请网站已停用,本学期凡需要申报补贴的在籍在校学生,均要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注册、申报并由系统重新审核资料,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获得学位补贴。家长完成申报操作后,打印补贴申报表,签名后于1118日前交到班主任处。

2.网上填报时,“银行卡信息”一栏请务必填写缴存学费的建设银行卡卡号

3.请家长牢记登录账号、密码及联系方式,只有账户持有者有权限重置密码。

4.首次申请学位补贴的台湾籍学生还需向学校提供大陆签发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首次申请学位补贴的港澳籍学生需向学校提供学生的签发地为深圳市公安机关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若无此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则需要提交深圳市公证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公证书。

5.非深户籍的内地学生务必到居住地的社区工作站录入和完善计生信息。

学校将根据收到的新申报表注:此处特指以前未申报或申报未成功的学生,此次需申报而递交的申报表)于1122统一进行初审,并交教育局审核确认。网上填报的信息将由各相关政府部门信息平台进行电子比对。家长若提供虚假、伪造的信息,一经查出直接取消其补贴资格,且会影响孩子在学籍系统的正常学位

请家长认真阅读此通知,无论是否申报学位补贴,请认真填写回执,并于1117交至班主任处。

 

深圳市南山中英文学校

20201116

 

2020-21年度第一学期(秋季)学位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回执(学校留存)

此回执由班主任收回、整理并签名后,以班级为单位于11171500交至学校档案室。

学生姓名:                             所在班级:                      

本人已收悉学校发的《关于“2020年秋季学位补贴申报”的通知》,并已知晓相关内容。

家长确认签名:                                                    期:                             

 

任签名: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