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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年度第一学期(秋季)学位补贴申报”的通知

来源:南山中英文学校 作者:校办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08日 收藏本页 打印本页

各位家长:

接教育局通知,201920年度第一学期(秋季)学位补贴申报、审核工作正式启动,现将具体安排告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符合《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办法》规定条件的在深圳市学籍系统具有正常学籍的在校生(备注:外籍学生不享受此政策),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2.  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适龄子女;

3.       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市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4.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81 号)申领了由深圳各公安局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适龄儿童(必须是学生本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二、申报方式:网上申报。

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学位补贴申报系统链接地址: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学位补贴申报系统http://minban.sz.edu.cn/

 

三、网上申报时间108日上午9:00—1014日下午18:00日。逾期系统关闭。

 

四、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1. 凡已于20197月领取过学位补贴的学生(不含初一年级学生),本学期仍需网上申报,请家长登录、点击“申请补贴”按钮,完成申报操作,并打印补贴申报表,签名后于1010日交到班主任处。(说明:家长未亲笔签名《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学位补贴申请表》,视为放弃申报。)

2. 初次在我市申报的学生(含初一年级学生及上学期未通过审核的学生)请按照如下操作流程上网申报:注册、登录、填报信息,点击“申请补贴”按钮,并打印《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学位补贴申请表》(家长自行打印),家长亲笔签名后,将申请表于1011日交至班主任处。

    首次申请学位补贴的台湾籍学生还需提供大陆签发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交复印件、验原件)

    非深户籍的内地学生务必到居住地的社区工作站录入和完善计生信息。

    学校将根据收到的新申报表(注:此处特指以前未申报或申报未成功的学生,此次需申报而递交的申报表)于1014统一进行初审,并交教育局审核确认。网上填报的信息将由各相关政府部门信息平台进行电子比对。家长若提供虚假、伪造的信息,一经查出直接取消其补贴资格,且会影响孩子在学籍系统的正常学位

 

五、关于遗失密码重置:

1.如遗忘登录密码的,需填写《学位补贴系统密码重置申请表》,申请重置密码。(说明:《学位补贴系统密码重置申请表》在校园网http://nancic.szns.edu.cn/相关通知的附件中自行下载打印填报。)

2《学位补贴系统密码重置申请表》需由家长签名确认,另附上学生身份证或台胞证复印件一份,及时交至班主任处。由学校收集汇总,交区教育局核准后,统一报技术后台处理重置,学校会将重置结果由班主任通知家长。

请家长认真阅读此通知,无论是否申报学位补贴,请认真填写回执,并于109交至班主任处。

深圳市南山中英文学校

2019108

 

附件下载:
   学位补贴网站密码重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