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杭州——世界消防史上的双城记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01日 收藏本页 打印本页
   宋代,在消防史上最大的贡献,无疑是诞生了世界第一个专职消防队。
  白寿彝先生主编的《中国通史》第七卷《五代辽宋夏金时期》(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出版)丙编第五章《城市和镇市》有《消防新制度》一节。该卷主主编陈振在论述北宋京城汴京(今河南省开封市)的消防组织时指出:“这是世界城市史上最早的专业消防队。”
  该卷在论述南宋京城临安(今浙江省杭州市)消防组织时指出:“是当时世界上所有城市中最完善的,已与近代城市的消防组织相类似。”
  这是历史学家第一次对中国古代消防组织作出了权威的评价。
诞生背景
  城市专职消防队诞生于宋代,当然不是横空出世,它有着诸多历史背景。
  一是前代经验的积累和延续,提供了借鉴。用来了望火警的了望楼,在东汉时期已经出现。1956年在河南省陕县刘家渠出土的东汉彩釉陶楼,系一座耸立于水塘中的三层楼阁,在第三层有两个人在眺望,楼下有四个骑马人在巡逻守护。1971年在河北省安平县出土的东汉熹平五年(176年)墓中壁画,展示了一组规模宏大的建筑群,其后部亦设有一座安装着大鼓的了望楼。楼顶上还飘扬着红色的风信飘带。这种了望楼不仅用来望火,也用于发现敌情或其他非常事件。
  隋唐以来,又出现了巡更报警制度。至于灭火人员,历代则一直是由军队来兼任,这当然是由于军队最便于紧急出动(集中备战)、最便于指挥(纪律严明)。所以说,中国古代的军事消防即当时的国家消防。坊市制的破坏,也使原先以坊或市为单位的消防体系失去作用,形成一种新体系,以治安系统专设的“探火军人”、厢巡检、都巡检负责,行政系统的开封府左、右军巡使及厢吏“所由”等协办。
  二是宋代火灾严重,对抗灾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宋代以街巷制代替坊市制,积极推动城市化进程。历史进入宋代,仿佛进入现代社会:商店货铺林立于“天街”两旁,当时的公共娱乐场所“勾栏瓦舍”也渐渐兴起,城市的经济文化日趋繁荣,但治安方面的负面效应也伴随而来,火灾空前即为其一。在宋之前,后周世宗及五代的吴越国主钱王等曾为火情担忧不已。到了宋代,城市化进程必然造成人烟稠密,一旦起火,财物损失不说,人员死伤众多,甚至连皇室宫殿也屡受劫难。而火药开始运用于军事,由此引发的火灾频度和烈度大为加剧。组建应对火灾等灾害的专业队伍,成为当时朝野的共同呼声。
  三是宋王朝对包含火灾在内的稳定问题颇为重视。继宋太祖赵匡胤“杯酒释兵权”后,宋太宗也认为:“国家若无外忧,必有内患。外不过边事,皆可预防;惟奸邪无状,若为内患,深可惧也。帝王用心,常须谨此。”以后,宋朝历代皇帝对军事将领深加提防,并大量使用儒臣治军。这样做的结果,固然消除了前代军事割据的隐患,但另一隐患———火灾却有增无减。遭遇恶性火灾,尽管有朝廷的救济,灾民往往无力恢复家园,许多人因此流离失所。火灾过后,又极易造成谣言盛行。在各种自然灾害中,影响稳定的因素,火灾居于其首。宋王朝对此不敢小视,建立城市专职救火队伍遂提上议事日程。
北宋汴京的望火楼
  北宋京城汴京望火楼的出现,标志着城市专职消防队的诞生。
  这种望火楼楼下,设官屋数间驻消防队官兵100人左右,备有水缸、沙堆、水桶、洒子、麻搭、斧锯、梯子、大索、勾爪等灭火器具。望火楼里,昼夜有人值班。望火楼发出警报后,楼下的消防队闻警直奔火点,同时派一骑兵,速将火讯报告本地片的行政官官员和开封府的司法机关、卫戍部队。很快,增援部队抵达,配合消防队将火扑灭。
  北宋灭亡时,流落江南的孟元老著《东京梦华录》(东京,即汴京)书中对北宋汴京消防队的情况记载较详:
  又于高处砖砌望火楼,楼上有人卓望,下有官屋数间,屯驻军兵百余人,及有救火家事(工具),谓如大小桶、洒子、麻搭、斧锯、梯子、火杈、大索、铁猫儿之类。每遇有遗火去处,则有马军奔报军厢主,马步军殿前三衙、开封府各领军级扑灭,不劳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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