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受理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要求

来源:教育局有关通知 作者:焦燕玲 发布时间:2007年09月27日 收藏本页 打印本页

 

检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全:

1、申报材料1袋/人(封面贴上送评材料目录表,材料较多的申报者可以分2袋装)

2、工作表1袋/人(A3纸,每人复印15份,(封面贴上《深圳市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表封面》);审核人签名,单位盖章。单独抽出按单位中、初级捆绑。

3、申报材料公示文稿;每个单位1份,单位领导及经办人签名,单位盖章。

4、学校(单位)职评小组成员名单;每个学校(单位)1份,单位盖章。

5、《评审人员详细资料》每人一份单位自行打印成册,单独上报,我科将在办公室开一台计算机,请单位的人事干部从网上申报。

6、《深圳市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名册》每个单位(区)1份,用U盘保存上报到我科,单位盖章,送材料人签名,务必留下手机号码。

 7、《承诺书》每个单位一份,单独上报,如果发现有单位违规,我科将报请局领导研究,严格按文件执行。

8、流动人员申请评审确认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与其他材料分开,单独装袋捆绑。

9、具体交材料时间约在十一长假后的七天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