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关于开展创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的活动方案

来源:中共南山区委组织部 作者:jyl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29日 收藏本页 打印本页

南山区关于开展创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的活动方案 

 

2007-4-27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分类指导,加大工作力度,扎实开展我区创建“两新”组织党建示范点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高我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现提出如下活动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两新”组织党组织健康发展为着力点,以创建“五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为目标,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进一步推动我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深入发展,不断提高党在“两新”组织领域中的影响力、渗透力,全面提升我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水平,促进“两新”组织的健康发展,为推进我区创建和谐南山、创新南山、效益南山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   目标要求

  2007年,经综合评审和验收后,区委将命名首批20个区级“‘两新’组织党建示范点”。力争通过三年努力,有70%以上单独建立党组织的“两新”组织党组织,达到党建示范点“五好”的要求。

  三、   主要内容

  (一)  领导班子好

  领导班子政治强、懂经营、会管理、团结、廉洁、开拓、有战斗力,善于同经营管理者合作共事,使党组织成为民营经济和民间组织发展的促进者、企业文化建设的组织者、劳资关系的协调者。

  (二)党员队伍好

  党员荣誉感、责任感强,积极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活动,使“两新”组织党员能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在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技术攻关、急难险重任务、突发性事件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真正成为生产经营、技术管理的骨干和职工群众的表率。

  (三)工作机制好

  能够旗帜鲜明地向党员和职工宣传党工作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引导和监督民间经济和民间组织依法经营,促进其健康发展。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和妇女组织的领导,在党员和职工中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把党组织的建议和意见渗透到生产经营中,并使企业管理、精神文明、党的工作融为一体,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管理等制度,并通过健全机制保证党组织活动有经费、有场地、有设施,促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开展。

  (四)发展业绩好

  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教育、引导党员和职工尊重出资者、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财产处置权、收益分配权、用人自主权,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工商、税务、环保等政府部门反映出资者、经营者的要求和呼声,更好地为民营经济和民间组织发展服务。

  (五)群众反映好

  坚持党的宗旨,听取职工群众的呼声,了解职工群众的疾苦,尽力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在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党组织能够引导职工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抵制侵害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协调好职工群众和出资者、经营者的关系,努力把职工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在职工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四、考评标准和办法

  整个创建活动的考评标准和办法,以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市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建示范点考评工作的通知》(深组通[2005]13号文)为准。

  五、活动步骤

  (一)制定创建方案,挑选创建单位(2007年3月30日前

  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创建工作方案,并报区委组织部和区民营工委备案。要挑选出工作基础好、企业主大力支持、党员职工热心的2-3家单位作为创建单位,并注重行业的代表性和事迹的典型性。

  (二)开展创建,加强指导(2007年4月1日10月30日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创建工作方案,加强对创建单位的业务指导,协助解决各创建单位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按照创建工作的主要内容,扎实推进创建各项工作。

  (三)自评申报,验收检查(2007年11月1日11月30日

  各创建单位按考评标准进行自评,并填表逐级申报。其中各街道民营党委(总支)负责各自所属党组织的申报示范点工作;区民营医疗机构党组织申报示范点工作由卫生局党委负责;区民办学校党组织申报示范点工作由区教育局党委负责;社会组织党组织申报示范点工作由民政局党委负责。区委组织部和区民营工委对申报的创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表现特别突出的单位将推荐参加市级党建示范点的评选。

  (四)表彰命名,推广经验(2007年12月1日12月30日

  2007年底,根据验收检查结果,区委将召开表彰命名大会,对20个党建示范点进行命名和授牌,并表彰每个党建示范点10000元奖金,以资鼓励。会上同时交流推广党建示范点的先进经验。今后每年区委表彰命名一批党建示范点,并对授牌命名的党建示范点实行摘牌制度,以充分发挥好党建示范点的带动作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党委要切实增强搞好“两新”组织党组织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创建党建示范点”活动作为当前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二)认真规划,明确目标。各街道党(工)委和有关部门党委要认真搞好调研,摸清下属“两新”组织党组织的实际情况,根据工作要求,制订具体规划,明确工作目标。

  (三)注重培育,示范引导。要注重发现和培育一批在 “两新”组织党组织中能起示范表率作用,能代表我区“两新”组织党组织党建工作先进水平,树立一批党建工作示范点,并充分发挥其示范、辐射作用。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网站和宣传阵地,以有效形式,向广大党员干部和“两新”组织企业职工大力宣传“开展创建党建示范点”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取得的成果,调动他们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确保全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活动的深入发展。

    中共南山区委组织部  中共南山区民营工委

                2007年 3月20日